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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工伤鉴定申请必须用人单位盖章吗

工伤鉴定申请并非必须用人单位盖章。具体分析如下:

其一,若用人单位配合申请工伤鉴定,愿意在申请表上盖章,那自然对申请流程有一定推动作用。这种情况下,相关部门能较为顺利地确认劳动关系等关键信息,有助于工伤认定工作高效开展。

其二,若用人单位出于各种原因,如逃避责任等,拒绝在申请表上盖章,也不影响劳动者申请工伤鉴定。劳动者可通过其他证据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比如劳动合同(若有)、工资支付记录、银行工资流水明细、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凭借这些有效证据,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审核后,若确认劳动者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同样会依法进行工伤认定。

总之,用人单位盖章并非工伤鉴定申请的必备条件,劳动者自身权益受法律保护,可通过合法途径申请工伤鉴定。

工伤鉴定通常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在进行工伤鉴定时,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为确保材料真实性、准确性,核实具体情况,会要求申请人提交如工伤认定决定书、诊断证明书、检查检验报告等材料的原件。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能明确工伤认定结论,作为鉴定前提依据。诊断证明书、检查检验报告等医疗资料原件,可直观呈现职工受伤部位、程度及恢复情况,助于鉴定专家准确判断劳动能力受损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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