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产人的债权属于破产财产吗
破产企业的债权,是属于破产财产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三十条,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
第一百零七条,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二、公司破产申请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一)股东会破产决议;(律师制作、股东签字)
(二)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律师制作、盖公司章)
(四)公司职工情况(包括姓名、姓别、年龄、工作年限、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缴纳等)和安置预案;
(五)公司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律师制作、盖公司章),并附会计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制作);
(六)公司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七)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帐号、资金等;
(八)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律师制作、盖公司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