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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保险规避债务法律规定

一、保险规避债务法律规定

  《保险法》第34条规定:按照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者质押。

  简单来说,就是人寿保险、意外险、带身故责任重疾险、年金险等,除了被保人本人签字确认,其他人是无权转让或者质押的。

 

  二、保险规避债务的注意事项

  所谓“保险避债”其准确的说法应该是“债务相对隔离”,并不是所有的人寿保险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实现债务隔离,至少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第一,提前做好保险财产规划。

  如果已经欠债,保险是无法帮你逃离你该偿还的债务。你可以在没有债务的时候,提前做好财产规划,利用保险规避未来可能发生的债务风险。

  第二,合法性才是关键。

  无论你买多少人寿保险,买保险的钱,必须是合法所得,如果涉嫌刑事犯罪,法院照样可以冻结、执行保险。在财务状况恶化以后投保,也会有非法转移财产的嫌疑,保险合同有可能被判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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