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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

四级医疗事故评定的规范标准是什么

四级医疗事故评定的规范标准是什么

  四级医疗事故评定的规范标准是未造成器官功能方面的障碍,愈合尚好,不影响劳动。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二、

医疗事故责任划分标准

  1.完全责任,对医疗事故需要承担100%的责任;

  2.主要责任,需要对医疗事故承担60%至90%的责任;

  3.次要责任,需要对医疗事故承担20%至40%的责任;

  4.轻微责任,需要对医疗事故承担不超过10%的责任。

 

三、

医疗事故对医生怎样处罚

  医生发生医疗事故的,涉及医疗事故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不足刑事处罚的,追究其行政责任或纪律处分。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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