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医院举证的方式具体如下:
1.医院需要证明患者的损害结果与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这要求医院从专业的医学角度,详细阐述医疗行为的正当性,包括:
(1)医务人员在医疗程序上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及医疗常规的操作规程;
(2)医疗行为是否与医院现有的医疗技术水平及医疗承受能力相称。
2.医院还需证明损害结果的非因性,即患者的损害并非由医疗行为直接导致,这可以通过提供医学证明,包括: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所规定的可以免责的情形;
(2)证明虽然存在违法行为,但患者未产生人身损害后果;
(3)违法行为与患者的人身损害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二、
医院如何证明医疗行为无过错
为了免除自己的侵权责任,医院还需要证明自己在诊疗过程中不存在过失,这主要体现在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患者的诊疗行为是否已达到其合理的技能水平并尽到最完善的注意义务。
1.医院可以通过证明自己的行为符合其他同行在相同情形下应当采取的技能与注意来证明自己无过失。
2.即使治疗结果不理想,甚至有损害结果发生,只要医院能够证明自己的行为符合专业标准,就不应被认定为有过失。
3.医院还可以证明自己不能也不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不良后果,如医疗意外、并发症、无过错输血等,这些情况也不构成过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