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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务

医药公司法人责任风险

 一、医药公司法人责任风险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与自然人不同,是种无生命的社会组织体,法人的实质,是一定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法定代表人”是一个确定的法律概念,它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规定,通常情况下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没有正职的,由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设有董事会的法人,以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没有董事长的法人,经董事会授权的负责人可作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法人的利益,按照法人的意志行使法人权利。法定代表人在企业内部负责组织和领导生产经营活动;对外代表企业,全权处理一切民事活动。法定代表人的权力,是由法人赋予的,法人对法定代表人的正常活动承担民事责任。但是代表人的行为超出法人授予的权利范围,法人就可能为其承担责任。

 

  二、公司法人的责任

  公司法人的责任有:

  (一) 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二) 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法人承受;

  (三)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公司法人承担。

  三、公司出事法人责任大吗

  如果公司违法国家法律法规行为,法人作为主要负责人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如为法人主观指导发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应负主要责任。

  如为公司内部管理人员或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当事人负主要责任,涉及重大事项违规的,公司法人属监管不力,管理不善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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