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能否变更
1、企业的法人代表在不同的场合要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种类多样。
2、该法人如无成立上的缺陷,其亏损责任应由法人自己承担,既不是股东也不是法人代表。
3、个人独资的法人,只要能分清法人财产与个人财产,亦不需法人代表承担民事责任。
二、破产期间法人能变更吗
破产终结前不可以变更法人,破产终结以后就可以。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
第十五条 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承担下列义务:
(一)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
(三)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
(四)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五)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前款所称有关人员,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经人民法院决定,可以包括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