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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广州刑事律师-为帮朋友作假证明?包庇不成反获刑!

  1、案情介绍

  小周是某有机肥料有限公司的负责人,2018年1月,小谢和小崔联系到小周,说要提供有机肥原料交由其公司处理,在检验这些原料没有问题的情况下,小周与小谢、小崔达成了合作协议。2018年4月,小谢和小崔因环境污染案而被环保部门及公安机关调查,于是联系到小周,请求其接受环保部门及公安机关调查时提供虚假的陈述,提交虚假的书面证明。在小谢和小崔的多次请求下,小周最终同意了帮忙,在其公司仅接收小谢、小崔提供的约200吨未处理污泥的情况下,虚假证实其经营的公司从2018年1月至3月期间共接收小谢、小崔约11497.37吨的半成品营养土,又指使其下游经销商提供虚假证词,意图帮助小谢、小崔逃避刑事处罚,严重干扰了相关案件的侦查。后被告人小周于2018年8月3日被抓获归案。

  2、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周无视国家法律,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帮助其作假证明包庇,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

  法院判决:被告人小周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3、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在本案中,小周在明知小谢、小崔犯罪的情况下,与其进行多次串供,并在接受调查时作假证明包庇。在主观上,小周的行为是在知情的情况下作出的,是出于故意,在客观上,小周实施了包庇犯罪的人的行为,符合包庇罪的法定情形,应认定小周构成包庇罪。

  法官提醒

  朋友涉嫌犯罪,唯一的途径就是劝说其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争取从轻,减轻处罚,这才是作为朋友对犯罪之人最有效的帮助。切莫触碰法律红线,提供虚假证明包庇犯罪的人,否则自己也将身陷囹圄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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