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法敲诈勒索罪数额是多少
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如下:
(一)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2千元至5千元为起点;
(二)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3万元至10万元为起点。
(三)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30万元至50万元为起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敲诈勒索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因此,敲诈勒索罪一般的立案金额为2000元-5000元以上。
二、东莞地区敲诈勒索刑事案件数额标准
关于敲诈勒索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关于“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确定敲诈勒索刑事案件数额标准的通知》(粤高法发〔2014〕19号)作了如下确定:
东莞、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等6个一类地区市,敲诈勒索数额较大的起点为4千元以上;敲诈勒索数额巨大的起点为10万元以上;敲诈勒索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为5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