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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保险赔偿以后还能认定工伤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即广为人知的工作伤害,其定义为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是与之相关的活动过程中所承受的意外伤害或患上职业病等情况。

而对于单位组织的旅游活动,毫无疑问应归类于单位组织的各类活动之中。

那么,在此种旅行期间发生的伤害是否可以被视为工伤呢?这就需要我们关注到单位组织的旅游活动是否属于工作原因这个关键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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