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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处理无效合同应遵循的法律原则有哪些

一、

处理无效合同应遵循的法律原则有哪些

  处理无效合同应遵循的法律原则如下:

  1.返还的范围区分善、恶意原则占有人善意的,返还原物,如已使用要支付使用费;

  2.非善意(恶意)时,返还原物和孳息或使用费;

  3.禁止恶意抗辩原则;

  4.不使过错方受益原则,双方过错的合同,若一方可从合同无效中获利,即使禁止恶意抗辩,仍可以借第三方提出合同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

无效合同的诉讼时效有多长

  无效合同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合同一方当事人请求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合同之外的第三人请求的,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损害国家利益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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