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损害免责约定有效吗
造成人身损害的免责约定是无效的。
1.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中的免责条款若涉及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内容,则该条款将视为无效。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同样无效。
这意味着,无论合同中是否存在免责条款,一旦涉及到人身损害或由于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财产损失,该免责条款将无法起到免除或限制责任的作用。
二、免责条款的法律特征
免责条款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的法律特征:
1.免责条款具有约定性。它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协商达成的合意,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2.免责条款具有免责性。其目的在于排除或限制当事人在未来可能承担的民事责任。通过约定免责条款,当事人可以在一定范围内预见和控制风险,从而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
3.免责条款的提出必须是以明示的方式作出。任何以默示方式作出的免责都是无效的。这要求免责条款必须在合同中明确、清晰地表述出来,以便当事人能够清楚地了解并接受其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