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约定能否将不可抗力排除
不可抗力作为合同法定解除情形之一,是法律对于合同双方在遭遇无法预见、避免和克服的客观情况时的一种保护措施。
尽管在合同中,双方可以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但不可抗力作为客观存在的现象,其存在和发生并非合同双方所能完全掌控。因此,一般情况下,合同约定无法将不可抗力完全排除。
二、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这是指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此时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这表示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内,一方未能按时履行主要债务,并且在对方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此时对方可以解除合同。
4.还包括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这些情形均属于合同的法定解除事由,当事人可以依据这些情形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