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免费咨询热线:13927292033,13927256298

离婚继承

法律禁止结婚情形有哪些?

 1、禁止重婚。

  以重婚作为结婚的禁止条件是近现代各国亲属立法的通例,被认为是文明社会的标志之一。实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被确立为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如果用“符合一夫一妻制”的表述方法,也可以认为是结婚的必备条件。我国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第三条第二款明确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第十条第一项规定:“重婚的”婚姻关系无效。

  2、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

  我国婚姻法第七条第一项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3、禁止结婚的疾病。

  (1)患性病未治愈的;

  (2)重症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和其他精神病发病期间);

  (3)先天痴呆症(包括重症智力低下者);

  (4)非常严重的遗传性疾病。

2020法定无效婚姻有哪些?

  依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关于结婚的条件和程序的规定,可以把无效婚姻分为下列类型:

  1.包办及买卖婚姻。就是违反婚姻自主原则的无效婚姻。

  2.早婚。即男女双方或一方未达法定婚龄的无效婚姻。

  3.重婚。就是男女双方或一方违反一夫一妻制原则的无效婚姻。

  4.血亲婚。就是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的无效婚姻。

  5.疾病婚。就是男女双方或一方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未经治愈的无效婚姻。

  6.未登记婚。就是男女双方符合结婚条件,只未进行结婚登记,违反结婚程序的无效婚姻。

Copyright © 2019-2025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粤ICP备180562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