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能否获得经济补偿金
辞职后是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的,如果因为用人单位存在违法情形,比如拖欠员工工资,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的,此时员工提出离职,用人单位需要赔偿经济补偿金给员工。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
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的区别
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的区别在于赔偿金是在单位违法与劳动者解约或者违法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支付的;而代通知金是在单位依法无过错性辞退劳动者,但不能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时支付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