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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试用期未转正员工是否享有工伤保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些法律规定表明,试用期员工与正式员工一样,都是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应享受同等的权益,包括工伤保险。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款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七)社会保险。”这表明,社会保险是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不论是在试用期还是正式期,都应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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