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免费咨询热线:13927292033,13927256298

债权债务

哪些条件下可以办理债权转让

一、

哪些条件下可以办理债权转让

  债权转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存在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权具有可转让性;

  3.债权人与第三人达成转让协议;

  4.债权人将债权转让通知主债务人。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二、

民法典债权转让需要什么手续

  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

  1.签订协议。

  债权人与受让人协商一致后,应当形成债权转让协议。

  2.通知债务人。

Copyright © 2019-2025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粤ICP备180562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