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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合同保全措施中债权人的撤销权如何行使

合同保全措施中债权人的撤销权如何行使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方法如下:

  1.行使的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2.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3.债权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4.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的,撤销权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四十条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五百四十二条

  债务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行为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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