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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范围怎么确定

一、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范围怎么确定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范围主要包括了医疗费、误工费、陪护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鉴定费等十二个方面。

  这些费用与损失均因医疗事故或医疗过失而直接产生,是对受害者进行全面赔偿所必须考虑的范畴。通过明确这些赔偿项目,可以确保受害者在遭遇医疗损害时能够获得公正、合理的经济补偿。

针对医疗损害纠纷的诉讼时效问题,我国法律规定了明确的时效期间。

  1.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诉讼时效为3年,这一期限从患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2.值得注意的是,在医疗纠纷领域,由于专业性强、情况复杂,实践中往往采用“知道”而非“应当知道”的标准来确定诉讼时效的起算点。

  3.如果损害后果出现后一段时间,患者通过某种途径得知医院有过错,这一时间点也可作为3年诉讼时效的起算点。

  4.但需注意,从损害后果出现之日起超过20年,患者若未提起诉讼,则丧失胜诉权。

  5.如果患者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曾向医院提出赔偿要求或双方经第三方调解机构调解,这将构成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将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仍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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