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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实务中认定劳动关系需要的条件有哪些

一、

实务中认定劳动关系需要的条件有哪些

  实务中认定劳动关系需要的条件有: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符合规定;

  2.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

实务中认定劳动关系的材料

  找法网提醒您,确认劳动关系需要下列材料:

  1.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2.考勤记录;

  3.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4.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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