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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劳务外包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一、劳务外包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劳务派遣系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再由受托雇主(即实际用工方)向派遣劳动者支付工资薪金。

尽管这种劳动合同关系实际上只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动者之间,然而,受雇劳动者实际提供劳动的情形却在派遣劳动者和受托雇主之间展开。

劳务外包则是一种新型的商业模式,指企业将自身部分运营职能或项目任务转交给专业机构处理,由后者自主配置人员并依照企业设定的标准完成相关业务或工作。

自《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自2013年7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针对于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的界定愈发清晰。

修正案不仅强调劳务派遣中需实现同工同酬原则,同时对“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做了详尽阐述,更为严格地限制了派遣用工数量,并且加大了对违反相关法律制度者的惩处力度。

面对上述挑战,务实灵活地应对策略往往是企业的首选选择。

若派遣合同业已期满,企业可能会重新考虑采用外包方式,或是另与新的合作伙伴签约。

然而在此过程中,先前所积累的工龄将会丧失。

不过,如果您决定解除劳动关系,仍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获得经济补偿(也被称为“买断工龄”)。

值得一提的是,用人单位在采取解除劳动合同措施时,必须依法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 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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